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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; 筠生炸毛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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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工铺的三叔祝秉文做的,比一般的食盒更高更大,还加了保温层,里头放上一盆汤,只要把盖子盖好,哪怕冬日里送过去,那都还是热的。

夹了菜肉的焙子就在案板上放着,双杏将食盒放好,便把码好的焙子往里头放,芙生用圆肚陶罐装好羊汤,又单独将调料拿油纸包包好,才把陶罐放入食盒中。

“寻个稳妥的伙计去送,莫要把汤撒了。”略想了想,芙生还是嘱咐了这么一句。

倒不是她嘴碎多言,而是这一罐汤的分量可不轻,若是寻个不稳妥的,半路上将汤给洒了,那可就浪费了她耗时好几个时辰熬出来的羊汤了。

“我去送!”

还不等双杏筛选出一个靠谱的伙计,把芙生安排的活计干完的筠生毛遂自荐了。

他是真的闲,且想到许久没有见到大姐姐梅生,以及那正是好玩的年纪的小外甥了,便想要跑一趟。

作为双胞胎,筠生的力气虽不如芙生大,但也是能够稳稳当当的拿着这个食盒,将东西给送过去的。

不用担心将汤洒了,芙生拿过泡菜,瞅了他一眼:“快去快回,两个菜炒起来很快,爹爹今日去上值前说了,下值回来有话与你说,莫耽搁了。”

得了芙生的准,筠生提着大食盒便出门送饭去了。后院厨房里头只剩下芙生与双杏两个人,桂圆瞧见空出了她的位置,一头扎进厨房来帮忙。

这算是芙生自己的班底,搭配着动起来,连句多余的从话都不用说,便在最快的时间里将两道菜给炒完,只用等最后一锅焙子出锅。

前头丰乐斋的后厨还在忙,出去送饭的筠生还没有回来,在国子监上值的爹爹祝贺文也还有半刻钟才能到家,掐算一番时间,能够吃暮食的时候,恰好是最后一锅焙子出锅。

搬了躺椅在厨房外的檐下歇着,芙生听着檐下出自棠生之手的风铃在微风的吹拂下发出的细微响动,猜测着筠生和祝贺文两人究竟谁先回来。

却不曾想,听着靠近的脚步声睁开眼,她瞧见的是宋鹤安——怀抱一棵裹了根须、开着白花、半人多高的小树的宋鹤安。

“宋郎君?”

上回将出了苗的花生送来,是他托人送的,满打满算,芙生也许久没有见他了。

不见的时候想不起来,这瞧见了,不由的便想起了她还没有给他一个回答呢!

好在的是,他是带着东西来的,不会叫她一下子陷入不知道从何说起的尴尬中。

在他脸上瞥了一眼,芙生的一双眼便在他怀中小树上细细打量了。

春日开花、五瓣素白、花蕊金黄、香气清淡,花梗与花筒密布小刺……

“这是金樱子?”

芙生微微瞪大了眼,惊奇的看向宋鹤安。

金樱子是一种山间野果,既能入药,也能做膏做糖水的,用其做成的金樱子膏,浸酒服用,近些年民间十分盛行。

之前便有食客询问丰乐斋是否有金樱子膏,想要点上一份,可惜这果子长在深山,汴都城附近的山里不多,因着流行,那些山民采出来卖,全都进了白矾楼,旁的酒楼,哪怕是赫赫有名的云楼、大有改良的广源楼,那都是订不到的,更别提她这规模不算大的丰乐斋了。

芙生会做的膏多,也有能用来浸酒的,但架不住常有人问金樱子膏。

明明十一月成熟、只能卖上两三月的东西,到如今都新春了,还有人问,甚至问丰乐斋今年冬日能不能也卖,说是的丰乐斋的膏比别家味道好,这金樱子膏定也能做的比旁家滋味佳。

这话说的简单,可野果子,还是被别家垄断了的、产量并不高的野果子,她能从哪儿弄来?

她也曾想过家养一棵,可进山寻树这种事情……困难重重,最终也是能哀叹嘀咕两句——倒不是她非要卖这金樱子膏,而是她厨瘾上来了,没用过的食材总想自己亲手试一试……

如今书上看过的树苗出现在自己的面前,花儿和花苞都挺多,虽说结果得等到深秋去,但瞧着这满树的花和花苞,总觉得有盼头的多。

不过,芙生也没有忘记询问来历。

“你这金樱子树,是从哪儿得来的?之前我托人去寻,要么寻不到,要么山民不让挖。”

非建筑性的木材,官府管控的并没有那么的严苛,像这种野果子树,如果想要,在不破坏其他高大木材树的情况之下,是可以挖回家的。

但架不住,汴都城外的山上金樱子树不多,金樱子膏流行起来后,那些树更是被山民当金疙瘩一样看着,想要挖一棵,那是得经过那些山民的十八般锄头、斧头武艺的。

在芙生的眼中,宋鹤安是个会种菜的书生,与人拼武艺这种事情,与他是不适配的。想到那些人回来与她形容的那些山名的下手之狠,芙生往宋鹤安身上瞥去。

好端端一个文官,可别为了一棵树,叫人打坏了。

不然,无论她收不收这树,那都是罪过了。

她打量的目光很是明显,宋鹤安自然是感觉到了的,将怀中抱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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