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节(3 / 4)
奋顿时变成了恐惧,“我没有犯罪!”不,也许不能这么说,加入强盗团伙之后,他跟着父亲贩卖赃物,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罪。可是他被流放,却绝不是他的错啊!
伦吉尔皱起眉,手里已经握住了匕首——被流放,还能好好活着的人,不是本身凶悍,就是加入了强盗团伙,在她看来,都不是好人!
陆希摆摆手止住伦吉尔:“说说吧,你没有犯罪,为什么会被流放呢?”看这人之前抱着强盗的腿让她们先跑的样子,的确不像什么坏人。
斯佩西到现在才敢抬起头来看看这位伯爵小姐——之前他一听说这位是长云领伯爵的女儿,赶紧就把头低下去了。即使这位小姐据说是私生女出身,也不是他这种平民能够抬头直视的。
但是他一抬头就惊了,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纱,露出来的那张脸——好像他的母亲啊!
当然不是说长得像,而是这位伯爵小姐显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统,她的轮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亲很像,甚至她的眼睛颜色更黑一些,像黑色的琉璃,又像午夜无星的天空。
可是这位是伯爵小姐,所以尽管她是双黑,也能够平安尊贵地生活。而他的母亲,却不知道在哪里,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……
一股热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,梗住了他的喉咙,冲出了他的眼眶,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来,像个傻子一样边哭边讲述了他的母亲、他的父亲,以及他的计划……等到他哭够了,才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块手帕,镶着细致的花边,原本白得像雪一样,但现在已经被他的眼泪鼻涕给弄得一塌糊涂,显然是只能扔掉了。
斯佩西的脑袋轰地一声,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——这块手帕能值他一条命!现在把他杀了论斤卖肉,都赔不出这一条手帕的钱。
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,却看见伯爵小姐正在沉思:“王都吗?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?这也不是不可以……”
“什么?”斯佩西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。
“明年我们要去王都,把你捎带过去就是了。”
斯佩西一阵狂喜,语无伦次:“真,真的吗?感谢您仁慈的小姐,愿主保佑您!”
“哦——”伯爵小姐笑了一下,“我倒用不着主来保佑。不过,你有想过怎么找她吗?”
“我不知道——”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来,“但我听说,领主的那个朋友是公爵的儿子,即使在王都,公爵也不多……”他一个一个地打听过去,总能找到的。至于找到之后会怎么样,是不是会得到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的噩耗,他不敢想。
伯爵小姐点了点头:“既然你有主意了,那就很好。你的货物呢?把它捡回来,跟我们回青石城吧。”
斯佩西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。之前逃命的时候他扔掉了一个包袱,不过里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,真正的家当他都揣在身上呢。
这家当里包括两枚银币和一枚红铜币,一枚他低价收来的细银戒指,一个瓷盘子——然而摔倒的时候已经磕成了两半,以及他拿来做记号和算账的一块黑石头。
“这是什么?”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过来,拿起了那块黑石头。
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,捏着那块黑乎乎的石头,更显得那石头脏了。而且也确实是脏,那种石头比较软,稍微一蹭就就会把手指染黑,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树叶包着它。
现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,这该死的石头!
斯佩西一边想,一边脑袋昏昏地回答:“这是我在生荒地捡的石头,以前强盗团里用它来做记号……”比如说准备在哪儿集合抢劫什么的,就留个约定的记号。
“生荒地?”斯佩西惊讶地听到伯爵小姐的声音似乎很高兴,“能带我们去看看吗?”
这有什么不行的?但是,等等,伯爵小姐要这种脏兮兮的石头吗?这有什么用?
大炼钢铁(四)、他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……
“这是石墨。”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, 又补了一句,“是碳的单晶体。”
在场的人都没听懂“单晶体”这个陌生词汇,但是“碳”是都明白了的, 伦吉尔脱口而出:“能烧?”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。
“不能。”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。笑死, 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,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吧。
“那有什么用啊?”伦吉尔大失所望, 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, 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。
金妮扬起眉毛:“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吧?”
虽然没有完全说对,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——铅笔和颜料,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。
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,而是——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。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,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,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。反过来说也就是——有石墨的地方, 就可能有煤。
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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